刷卡機代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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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1、刷卡機代理條件
刷卡機代理條件
一、規范概況(一) 規范初衷:
頭條小店(后簡稱“小店”),致力于為各位商家及消費者打造綠色、健康的購物環境,因此根據相應國家法律法規及商品本身存在的危害性跟社會風險性等,針對小店商家,特制定本商品管理規范,請各位商家有序遵守,避免發布此規范中的違禁商品,打造規范有序的小店環境。
(二) 規范適用:
本規范適用于所有小店注冊商家。
(三) 規范依據:
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法律規范性文件及商品本身存在的危害性跟社會風險性。
(四) 規范處罰:
若存在違反本規范的行為,小店有權針對您發布的信息進行刪除,關閉店鋪交易、提現等部分功能及關閉店鋪處理,商家需獨自承擔違法等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及對小店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二、規則內容(一)商家不得出售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出售,或根據小店相關規則規范禁止出售的商品。
(二)商家不得在小店商品頁面(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標題、商品描述、商品圖片),店鋪頁面(包括但不限于店鋪裝修、店鋪命名、店鋪分類店鋪公告),以及社區等信息發布區塊發布禁售商品相關信息。
(三)商家不得通過任何方式規避本規范及其他小店禁售商品管理措施。
(四)商家發布特定品類商品及信息的,須符合特定的發布規范。
三、違禁目錄清單(一)仿真槍、軍警用品、危險武器類:
1、槍支、彈藥、軍火及仿制品;
2、可致使他人暫時失去反抗能力,對他人身體造成重大傷害的管制器具;
3、槍支、彈藥、軍火的相關器材、配件、附屬產品,及仿制品的衍生工藝品等;
4、管制類刀具、弓弩配件及甩棍、飛鏢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5、警用、軍用制服、標志、設備及制品;
6、帶有宗教、種族歧視的相關商品或信息。
(二)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品、毒品類:
1、易燃、易爆物品;
2、劇毒化學品;
3、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學品及致癮性藥物;
4、煙花爆竹;
5、國家名錄中禁止出售的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除外);
6、毒品吸食工具及配件;
7、介紹制作易燃易爆品方法的相關教程、書籍;
8、農業部發布的禁用限用類農藥。
(三)反動等破壞性信息類:
1、含有反動、破壞國家統一、破壞主權及領土完整、破壞社會穩定,涉及國家機密、擾亂社會秩序,宣揚邪教迷信,宣揚宗教、種族歧視等信息,或法律法規禁止出版發行的書籍、音像制品、視頻、文件資料;
2、破網、翻墻軟件及vpn代理服務;
3、不適宜在國內發行的涉政書刊及收藏性的涉密書籍、音像制品、視頻、文件資料;
4、國家禁止的集郵票品以及未經郵政行業管理部門批準制作的集郵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發行的包含“中華民國”字樣的郵品。
(四)色情低俗、催情用品類:
1、含有色情淫穢內容的音像制品及視頻;色情陪聊服務;成人網站論壇的賬號及邀請碼;
2、可致使他人暫時失去反抗能力、意識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類商品及人造處女膜;
3、用于傳播色情信息的軟件、種子文件、網盤資源;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內容的音像制品及視頻;成人情色套圖;原味內衣及相關產品;含有未成年人色情內容的圖片、寫真視頻;
4、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內容的動漫、讀物、游戲和圖片;
5、網絡低俗信息、產物;
(五)涉及人身安全,隱私類:
1、用于監聽、竊取隱私或機密的軟件及設備;
2、用于非法攝像、錄音、取證等用途的設備;
3、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等依法可用于身份證明的證件及相關驗證、讀取設備;
4、盜取或破解賬號密碼的軟件、工具、教程及產物;
5、個人隱私信息及企業內部數據;提供個人手機定位、電話清單查詢、銀行賬戶查詢等服務;
6、汽車安全帶扣等具有交通安全隱患的配件類商品;
7、已報廢、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非法拼裝或非法所得等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經營的車輛及其“五大總成”;
8. 買賣POS機(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終端。
(六)藥品、醫療器械類:
1、所有用于預防、治療人體疾病的國產藥品;
2、所有用于預防、治療人體疾病的國外藥品;
3、未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生產、進口或未經檢驗即銷售的醫療器械;其他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體疾病的醫療器械;
4、注射類美白針劑、溶脂針劑、填充針劑、瘦身針劑等用于人體注射的美容針劑類商品;
5、獸藥藥監部門專項行政許可的獸藥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目錄藥品;國家公示查處的獸藥;獸藥監督管理部門禁止生產、使用的獸藥;
6、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認定的假藥、劣藥。
(七)非法服務、票證類:
1、偽造變造國家機關或特定機構頒發的文件、證書、公章、防偽標簽等,非法或僅限國家機關或特定機構方可提供的服務;
2、尚可使用或用于報銷的票據(及服務),尚可使用的外貿單證以及代理報關、清單、商檢、單證手續的服務;
3、未公開發行的國家級正式考試答案、考試替考;
4、抽獎類商品以及各種形式的彩票;
5、對消費者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排除或限制消費者合法權利的服務;
6、實際入住人無需經過酒店實名登記便可入住的酒店類商品或服務;
7、違背公序良俗、封建迷信類的商品及服務;
8、汽車類違規代辦服務;
9、代寫論文、代考試類相關服務;
10、金融咨詢、彩票分析、醫療及健康相關服務;
11、規避合法出入境流程的商品及服務;
12、未取得跟團游、出境游、簽證等業務相關經營資質的商品及服務;
13、汽車類違規代辦服務;
14、 炒作博客人氣、炒作網站人氣、代投票類商品或信息;
15、所有票務產品均不收錄,包括但不限于(演出票、電影票、超市卡、美發卡);
(八)動植物、動植物器官及動物捕殺工具類:
1、人體器官、遺體;
2、人類遺傳資源材料;
3、國家重點保護類動物、瀕危動物的活體、內臟、任何肢體、皮毛、標本或其他制成品,已滅絕動物與現有國家二級以上保護動物的化石;
4、國家保護類植物活體(樹苗除外);
5、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的活體、內臟、任何肢體、皮毛、標本或其他制成品;
6、嚴重危害人畜安全的動物捕殺設備及配件;
7、其他動物捕殺工具;
8、貓狗肉、貓狗皮毛、魚翅、熊膽等其他有違公益或不利于環境保護的動植物及其制品。
(九)涉及盜取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軟件、工具或設備類:
1、走私、盜竊、搶劫等非法所得;
2、賭博用具、考試作弊工具、汽車跑表器材等非法用途工具;
3、衛星信號收發裝置及軟件;用于無線電信號屏蔽的儀器或設備;
4、群發設備、軟件及服務;
5、撬鎖工具及相關教程、書籍;
6、 一卡多號;有蹭網功能的無線網卡,以及描述信息中有告知會員能用于蹭網的設備;
7、涉嫌欺詐等非法用途的軟件、工具及服務;
8、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9、利用電話線路上的直流饋電發光的燈。
10、外掛軟件、作弊軟件等不正當競爭工具或軟件。
(十)未經允許違反國家行政法規或不適合交易的商品:
1、偽造變造的貨幣以及印制設備;
2、正在流通的人民幣及仿制人民幣;
3、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相關規定的文物;
4、煙草專賣品及煙草專用機械;
5、國家機關制服及相關配件類商品;
6、未經許可的募捐類商品;
7、已激活的手機卡、上網卡等違反國家實名制規定的商品;
8、未經許可發布的奧林匹克運動會、世界博覽會、亞洲運動會等特許商品;
9、大量流通中的外幣及外幣兌換服務;
10、郵局包裹、EMS專遞、快遞等物流單據憑證及單號;
11、內部資料性出版物;
12、國家補助或無償發放的不得私自轉讓的商品;
13、軍需、國家機關專供、特供等商品;
14、境外出版物代購類商品或服務。
(十一)虛擬類:
1、比特幣、萊特幣等互聯網虛擬幣以及相關商品;
2、網絡游戲、游戲點卡、貨幣等相關服務類商品;
3、外掛、私服相關的網游類商品;
4、官方已停止經營的游戲點卡或平臺卡商品;
5、以支付、社交、媒體為主要功能的互聯網用戶賬號類商品;
6、第三方支付平臺代付、信用卡代刷類服務及其他違反《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的商品或服務。
7、網絡賬戶死保賬號、Itunes賬號、網盤類商品等存在交易風險的賬號類商品;(死保賬號指的是死保護號碼,是指已經申請了密碼保護資料,但是原主人忘記或者丟失了密碼保護資料的賬號。)
8、不可查詢的分期返還話費類商品;
9、時間不可查詢的以及被稱為漏洞卡、集團卡、內部卡、測試卡的上網資費卡或資費套餐及SIM卡。
10、慢充卡等實際無法在七十二小時內到賬的虛擬商品;
11、SP業務自消費類商品;
12、炒作博客人氣、炒作網站人氣、代投票類商品或信息;
13、航空公司的積分和里程;航空公司積分/里程兌換的機票;各航司下發文件規定的不合格產品;
14、時間不可查詢的虛擬服務類商品;
15、未經為小店許可的用于兌換商品實物或服務的定額卡券、儲值卡券、儲值服務或將購買款項分期返還的交易。
16、電子圖書類商品。
(十二)虛假商品:
假貨、仿制品、質量不符合標準的產品。
(十三)其他類:
1、非法傳銷類商品;
2、由不具備生產資質的生產商生產的商品,不符合國家、地方、行業、企業強制性標準的商品,經權威質檢部門或生產商認定、公布召回的商品,國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銷售的商品,過期、失效、變質的商品,以及含有罌粟籽的食品、調味品、護膚品等制成品;
3、秒殺器以及用于提高秒殺成功概率的相關軟件或服務;
4、商品本身或外包裝上所注明的產品標準、認證標志、成分及含量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商品;
5、涉嫌侵犯其他公司或個人利益的手機破解類商品或服務;
6、實際不存在類商品;
7、存在制假風險的品牌配件類商品;
8、國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銷售的書籍類商品;
9、手機直撥卡與直撥業務,電話回撥卡與回撥業務;
10、其他法律法規等規定向文件中禁止銷售的商品。
四、特定品類商品及信息發布規范(一)刀具類
刀具類商品(包括剪刀)暫不接受收錄
(二)兵人類
兵人等武器模型(槍模、爆炸物等)及其相關模型配件(彈包,彈夾等)的商品圖片中須使用可清晰辨別的參照物(如尺子,電池等)明示長度、大小。
(三)射釘器及其配件
1、外觀與改裝射釘器相同或者是槍形狀的射釘器,禁止發布。
2、射釘器改裝配件:自動退殼套裝及退殼單個配件(包括活塞筒、退殼蓋/座、退殼彈簧、緊鎖圈、彈膛體)、激發總成、大手把、后托、釘管、拔桿扣板彈簧(連發器)等,禁止發布。
(四)烏羽玉類
烏羽玉,又名僧冠掌,俗稱“烏魚”。為原產于美國德克薩斯州西南部至墨西哥的一種多肉植物。因含有的物質“墨斯卡林” (學名三甲氧苯乙胺)具有致幻作用。為保障消費者安全,禁止發布。
(五)玉石類
玉石類商品暫不接受收錄
(六)成人用品&計生用品
成人用品&計生用品暫不接受收錄
(七)部分不特殊化妝品
育發、除臭、祛斑類特殊化妝品暫不接受收錄
注:浙江今日頭條科技有限公司 保留根據國家法律政策隨時調整違禁目錄清單商品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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