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食堂刷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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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句容食堂刷卡機
句容食堂刷卡機
揚子晚報網1月16日訊(記者 徐兢 李沖)健身卡轉卡要收800元“轉卡費”?參團旅游承諾入住四星級賓館實際卻成三星?參加“看房團”沒看清是樓盤是商業性質就交了1萬定金后悔怎么辦?......今天,江蘇省消保委公布了2017年消費者投訴情況,并公布了十大熱點投訴問題。據介紹,2017年,江蘇省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共受理咨詢465176件、投訴135845件,成功調解消費爭議74579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8240.98萬元。從投訴量來看,2017年度投訴數量比2016年度增加14378件,同比上升11.84%,其中下半年投訴數量比上半年增加5272件。
網購售后等難兌現
團購門票不給兌換
【案例】2017年 10月5日,南京市消費者張女士通過省內某網絡平臺訂購浙江安吉百草園門票,票款共計800元。消費者憑網站發送的手機短信到景區門口進行門票兌換。但是消費者到達景區后進行兌換時,被告知門票已被人兌換,無法進入游玩。消費者與平臺協商無果,投訴至江蘇省消保委。
【調查】經消保委工作人員調查聯系景區工作人員調取記錄發現,門票是通過景區入口閘機掃描二維碼直接進入的。消費者認為,自己手機從未丟失或借予他人,此二維碼可能是網絡平臺工作人員泄露。而網絡平臺認為二維碼和取票號是系統自動發送,一般工作人員無法看到,因此不會是旅游平臺泄露。省消保委認為,當時消費者并沒有進入景區游覽,且景區也證實門票確實在消費者到達前已經兌換,故理論上不存在消費者自己取票再索賠的情形。而網絡平臺雖然再三聲明其自身工作人員沒有泄露消費者門票二維碼的情形,但也無法舉證消費者自己保管不當造成泄露,故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經過消保委多次溝通,網絡平臺愿意補償消費者損失600元,消費者表示認可。
【案例】類似網購,電視購物也是被投訴的重災區。2017年河南省消費者王先生在江蘇某電視臺的購物欄目中購買了某品牌紅木家具共計三萬多元。收到家具后消費者發現該紅木家具是“三無”產品,且味道刺鼻,桌椅腿腳損壞,無法正常使用,王先生要求退貨。王先生多次和電視臺購物欄目聯系,但是欄目組總是以各種理由不同意退貨,遂向江蘇省消保委投訴。
【調查】省消保委及時與電視購物欄目負責人聯系,要求其先派員前往消費者家中了解情況。欄目組派人調查后發現消費者所購買的家具確有難聞的氣味,但并不認為是該紅木家具產生,桌椅存在損壞是由運輸不當造成,且每個家具都有合格證,只同意退部分商品。省消保委與消費者聯系核實,該產品雖有合格證,但并無明確的廠家名稱和地址以及聯系電話。省消保委跟電視購物欄目聯系指出,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要求,產品除了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外,還需要有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以及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該套紅木家具除了產品合格證外沒有其他必須的說明,且質量存在嚴重問題,應當予以退貨。最終電視購物欄目全額退款。
【數據】消保委數據顯示,2017年全省網絡消費投訴同比2016年(20279件)增長43.3%,共計29062件。網絡消費維權難,主要問題在于:售前廣告宣傳真假難辨;售中運輸和退換貨問題較多;售后承諾難以兌現;異地信息交流困難、平臺責任難以確認和落實;各地監管和維權機構力量不一,協同困難。
預付式消費同比增長44.5%
健身卡轉卡竟要收800轉卡費
【案例】南京市消費者陳女士2016年9月在南京某品牌連鎖健身俱樂部苜蓿園店辦理健身卡,合同期限26個月。2017年6月,消費者因搬家較遠無法繼續前往該門店消費,故找到朋友準備轉讓此卡,并前往商家變更資料。但該門店拒絕辦理變更,理由為合同中約定不退卡不轉卡。經過雙方協商,商家同意轉卡,但需收取轉卡費800元。消費者認為收費過高且沒有依據,遂投訴至省消保委。
【調查】省消保委調查發現,雙方簽訂合同中存在不平等格式條款,即規定消費者不得變更、解除合同的情況,此類條款減輕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負擔,應屬無效。省消保委隨即約談了該品牌總部的相關負責人,指出其連鎖門店的合同中多項條款明顯違反《合同法》等相關發了規定,并指導經營者對其格式合同進行了全面整改。同時,經營者為上述個案消費者陳女士辦理了免費轉卡。
【數據】 2017年全省預付式消費糾紛呈持續增長狀態,涉及退卡退款的糾紛多達15990件,比去年同期(2016年11065件)增長44.5%。 存在主要問題是:經營者發卡無準入門檻、發卡資金缺乏規制,消費者資金安全權處于高風險狀態;經營者規避法律責任,不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合同,極易引發后續交易風險;連鎖經營的總部與加盟商之間,發卡方責任權利不清,消費者的信賴利益易受侵害;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不明,退卡機制沒有建立,消費者求償權不能得到保障。
美容行業退卡糾紛爆發
未談價格就做美容惹糾紛
【案例】南京市消費者秦女士投訴2017年1月到南京某品牌連鎖美發店辦理充值卡時,店長告知公司派來一位美容總監,可以幫助消費者設計、修改眉形。該項目完成后,店方又通過轟炸式營銷引導消費者做了唇部美容項目,但其間并沒有告知消費者收費標準。待服務結束后,消費者被告知需要支付47680元。消費者覺得費用太高,但在被店員圍困,不結賬無法離開的情況下只得先行刷卡支付。秦女士回家后發現嘴唇腫脹、破潰、疼痛、發炎,脖頸也腫脹,難以吃飯和講話,經醫生診斷為口唇紋色導致感染。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要求退款被拒,遂投訴至省消保委。
【調查】省消保委接訴后,聯系到該品牌總部南京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指出該項目是否涉及醫療美容項目,經確認雙方對事實沒有異議,但企業表示并未給消費者進行注射性麻藥,只是進行了涂抹式麻醉,不涉及醫療美容項目。省消保委認為,雖然新的《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中已將美容紋飾術(即紋眉技術、紋眼線技術、紋唇技術)刪除,只保留了眉部手術“眉修整術”和“眉提升術”。但根據《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關于醫療美容的定義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而紋眉、紋唇涉及使用藥物侵入,具有極高感染危險,應當謹慎實施且事先告知消費者可能存在的危險。即使該項目屬于生活美容范疇,經營者提供服務也應當明碼標價并征得消費者同意。經過省消保委調解,經營者退還項目費用20000元。
【數據】消保委統計,2017年全省涉及美容投訴2592件,以涉及退卡糾紛為主,但涉及人身傷害的案例也時有發生。存在問題是超范圍經營現象嚴重;多頭監管成效甚微;行業自律尚未體現;宣傳問題多發;維權取證較困難。
公用事業價格體系不合理
移機費、捆綁套餐花樣多
【案例】郭先生原居住于南京市秦淮區,家中安裝了由南京市某有線公司提供的電視機頂盒一部,機主為其本人。因個人原因需要搬遷至南京市雨花臺區某小區居住,兩處房屋的房主均為郭先生。消費者向雨花臺區某有線公司反映,要將機頂盒移機,而本地廣電公司卻要求消費者繳納初裝費800元并購買包括捆綁寬帶在內的套餐。消費者認為自己原住處也在南京市內,不應繳納初裝費,且捆綁套餐不合理,交涉無果,投訴至江蘇省消保委。
【調查】省消保委調查核實,南京市區的某有線公司和雨花臺區的某有線公司為兩家獨立公司,是分開運營管理的,因此雖然同在市區,但依然要重新收取初裝費。但省消保委認為雖然兩家公司為獨立運營,但均為江蘇省某有線集團公司的下屬公司,其兩家公司之間的跨區安裝結算應當由省公司統一協調,內部調劑。從消費者角度來看,其根本無法從相似的名稱、標識、服務內容等方面去辨別其分屬兩家公司獨立運營的情況。況且消費者從市區的一處住所搬至另一處住所,可能僅僅相隔一條馬路卻需要重新繳納高額初裝費有違常理。強行捆綁套餐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也違背了《江蘇省有線電視收費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省消保委希望兩家公司從人性化角度出發,妥善解決此事。最終雨花臺區的某有線公司同意不繳納移機費且不捆綁套餐為消費者辦理了移機手續。
【數據】 2016年原省消協針對南京市水務集團供用水格式合同(戶表用戶)規定違約金過高問題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最后以水務集團積極整改告終。公用事業存在主要問題的在于:城市公用事業法規體系不健全,缺乏指導改革的系統性政策法規;壟斷現象仍然存在,有效競爭體制尚未形成;城市公用事業價格體系不合理,缺乏激勵性定價機制;政府監管體系尚不健全。
金融服務侵犯知情權
“定活兩便”利息竟不是復利
【案例】南京市消費者周先生于2002年3月11日在南京某銀行存入兩萬元人民幣。據稱當時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其可選擇“定活兩便”存款方式,一年后該存款將自動轉為定期。待消費者2017年3月13日去銀行取款時發現,實際收到的利息2911.05元。消費者認為,既然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自己一年后可轉成定期,那利息計算應按定期存款計算,扣除利息稅應得利息為11754.01元。銀行答復消費者,銀行“定活兩便”利息是按一年內定期整存整取利率的60%計算,且并非按照復利計算。雙方協商無果,消費者遂投訴至江蘇省消保委。
【調查】消保委經過調查,銀行答復省消保委無法找到當時辦理業務的工作人員,但認為當時的工作人員不會給消費者上述承諾。省消保委認為,消費者為80歲以上老年人,理解和認知能力相對較弱。而銀行作為金融服務經營者,與消費者所掌握的金融知識存在不對等性。尤其在為老年消費者提供金融服務時,應當提供更加詳細的業務說明。雖然由于年代久遠,無法核實銀行工作人員是否向消費者做出可轉定期的承諾,但基于該筆存款存放了15年后才取出,根據正常人的消費習慣可以判斷,當時消費者確實錯誤理解為一年后會按照定期方式自動轉存。基于此種情況,本著公平原則,雙方均應承擔部分責任。省消保委建議銀行從人性化角度出發解決此事。最終銀行給予消費者6500元補償。
【數據】2017年4月,原省消協開展的對銀行業的消費調查顯示:對于收費項目,很多銀行工作人員沒有做到明確告知收費標準的比例超過了一成,而對于理財產品風險和收益的沒有充分告知的比例接近三成。據多位體驗員反饋,涉及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理財產品的風險和收益等多個銀行的工作人員不能做到充分告知。而《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四十三條明確了金融機構銷售自有產品及代銷產品時,應當向消費者說明真實情況,以顯著方式向消費者提示產品性質和風險,并按照規定進行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確保消費者知曉產品重要屬性和風險信息,并留存相關證據。未按照規定向消費者說明、提示并進行風險測試的,消費者有權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還價款并要求賠償損失。
旅游服務貓膩多
承諾的四星賓館成了三星
【案例】2017年4月18日,70歲的老年消費者盧先生通過電臺宣傳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游北京活動,旅游費用每人2999元。消費者交付現金后,旅行社因其是老年人,并以活動是電臺組織的有保障為由,以行程單冒充合同,既未簽署正式合同,也未開具收款憑證。在旅途過程中,又出現了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如原先承諾的入住四星級賓館實際為三星級賓館,原本老年人所享受的景點優惠門票卻按照正常門票價格收取費用等。此外,該旅行團是北京集合,全省各地的游客出發地不同卻收取同樣的旅游費,盧先生也存疑。回程后,消費者與旅行社交涉要求返還差價無果,遂向省消保委投訴。
【調查】經江蘇省消保委調查核實,發現該旅行社沒有與任何一位消費者簽訂旅游合同,盧先生反映的其他問題也基本屬實。省消保委針對該旅行社不與消費者簽訂旅游合同的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并指出如果再發生此種情況將移交旅游行政部門進行處罰。對于消費者的個案訴求,經營者賠償其個人500元現金,同時退還該旅行團所有參團老年消費者多收取的費用。
【數據】省消保委統計,旅游服務問題主要集中在參團旅游的合同履約問題;參團旅游中的購物及售后問題;自由出行中的機票酒店預定問題。
汽車銷售糾紛一年近七千件
新車開了40公里就壞了
【案例】2017年1月,南京市消費者郝先生在南京某汽車4s店購買了一輛大眾2017款途觀。該車于2017年3月上牌交付,后一直未使用。4月2日,消費者駕車出游,僅行駛了40公里就出現了儀表盤故障燈紅色報警,顯示車輛變速箱故障,同時掛擋無法行車。消費者將車拖回4S店后進行故障,但沒有任何結果,只得將車輛開走。可是當晚又出現同樣故障導致無法行駛。最終經4S店檢查表明變速箱存在問題,可以為消費者免費更換變速箱。但消費者認為該車是新款,且當時為購買此車等候了很久,第一次駕駛出游就遇到這樣的問題說明交付時即為不合格產品,要求退換車或者補償貶值差額。因雙方分歧過大,消費者投訴至省消保委。
【調查】省消保委調查后表示,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郝先生這輛途觀車符合免費更換變速箱的條件。但如果要退換整車,須滿足變速箱累計更換兩次,因此消費者確實不符合退換貨的條件。但是鑒于消費者購買的車輛行駛公里數確實較少,而且在出游過程中遇到此問題也影響其出行計劃,帶來一定損失,建議4s店從維護其品牌形象和人性化角度出發,給予消費者一定的補償。最終4s店除徹底解決消費者車輛變速箱問題外,贈送價值2萬元的10萬公里免費保養項目。
【數據】省消保委統計,2017年全省共受理涉及家用汽車投訴6965件,主要集中在汽車銷售過程中的合同糾紛及維修糾紛。
房產銷售涉續假宣傳
一萬定金后悔了不給退
【案例】2017年3月,南京市消費者韓先生參加某房地產開發商組織的句容看房團,并在沒有看清“認購書”條款的情況下交了一萬元定金。回去后了解到該樓盤屬于商業住宅,并非普通住宅,于是與開發商交涉要求退款。但開發商以其合同違約為由,拒絕退款,而且以他超期未付款為由,將房屋轉售他人。消費者與開發商溝通中還發生了言語沖突,交涉無果遂向省消保委投訴。
【調查】省消保委接訴后仔細研究了該樓盤的認購書,發現其中有大量的單方面加重消費者責任,減輕自身義務的條款。如合同中“因乙方(消費者)未在本認購書約定的時間到某某銷售中心與甲方簽約,或因乙方違反本條任一約定,或因乙方的其他任何原因導致上述合同文件在本認購書約定的時間沒能簽署的,甲方不予返還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有權不再另行通知乙方而將本認購書約定的認購物業另行出售”這樣的條款比比皆是,而經營者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卻絲毫沒有涉及。于是省消委具函給某開發商句容地區的總部約談,要求對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條款進行整改,并妥善處理好消費者韓先生的投訴。最終,開發商退還消費者定金1萬元并就其銷售人員的言辭問題向其道歉。
【點評】房地產銷售的投訴主要集中在以下問題:房屋質量存在瑕疵;虛假宣傳和合同違約等;二手房交易投訴多。
裝飾施工時各種超預算
“首席設計師”水平遭質疑
【案例】2016年12月,消費者金女士通過廣告宣傳看到某裝修公司在南京市區尋找需裝修的客戶給予特惠價格,故與該公司簽約并交定金1萬元。2017年1月,該裝修公司通知消費者可參加升級活動,預付若干工程款可享受額外的電器、家具贈送,于是消費者又支付108000元工程款。但4個多月過去,消費者對裝飾設計公司出具的效果圖和設計方案并不滿意,認為其效果不符合合同中約定的“首席設計師”身份。消費者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還全部款項,裝修公司拒絕,遂向省消保委投訴。
【調查】省消保委在調查中發現,該企業的裝修格式合同中很多條款比較模糊,有加重消費者責任的嫌疑,其宣傳廣告中有夸大宣傳的成分,容易誤導消費者,于是約談該企業南京總部的負責人,指出上述存在的問題,要求限期整改。針對金女士投訴的個案,省消保委認為裝修公司在期間頻頻更換設計師,導致其設計效果圖和方案不符合消費者的要求,應當承擔一定責任。考慮到前期裝修公司上門測量、制作效果圖、設計裝修方案也付出了一定的努力。經過與雙方協商,消費者金女士愿意承擔少量違約金,經營者將其他預付款全部退還,并贈送價值4000元凈水器一臺表示歉意。
【數據】2017年,全省共受理涉及房屋裝修類投訴2455件,其中主要要問題在:首先是部分裝修公司在簽訂合同前,會將預算價格壓低或漏項,在施工后以各種理由提高報價或增加項目,使得裝修總價大大超出預算。其次是消費者與裝修公司簽訂合同后,裝修公司無故不進行施工或拖延施工,經消費者多次催促后仍不做出改進,導致最終不能夠按時完工。最后是裝修合同中有關材料的約定往往含糊其辭,材料以次充好,使用劣質建材,甚至偷工減料;地熱管道、五金管件安裝后爆裂,造成屋內漏水、浸泡,損失嚴重;建材甲醛等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等情況時有發生。
服裝鞋帽投訴量第二
網購皮鞋牛皮變豬皮
【案例】楊先生2017年7月通過國內某知名購物網站在南京希爵服飾貿易有限公司購買了一雙希爵公牛男士皮鞋,價格576元,網頁宣傳皮鞋的里外都是頭層牛皮材質,但消費者收到貨后發現注明的是豬皮,認為商家虛假宣傳,聯系平臺無果,遂向廠家所在地南京市投訴。
【調查】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管局秦虹分局的工作人員根據消費者提供的名稱及經濟戶口中的地址于2017年7月6日前往實地檢查,卻并沒有發現所謂南京希爵服飾貿易有限公司,因無法查找被投訴方,只能終止調解。工作人員已將該公司登記入企業黑名單,并發出風險預警。
【數據】省消保委統計,2017年全省涉及服裝鞋帽的投訴高達14758件,位居投訴量第二。產生投訴的主要原因:商品本身的質量問題;銷售人員對商品相關知識和信息了解不足,告知義務無法履行到位,同時消費者自身缺乏洗滌保養知識造成衣物損壞,引發售后糾紛;缺乏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檢測成本較大且費事費力。編輯: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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