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驛付刷卡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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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星驛付刷卡機使用
星驛付刷卡機使用
北京商報訊(記者 岳品瑜 實習記者 廖蒙)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嚴監管仍在持續,新年首現千萬元級別高額罰單。1月12日,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通星驛”)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12項違規行為,合計被罰沒6971萬余元。同時,公司5名管理人員合計被罰45萬元。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國通星驛成立于2010年6月,是由A股上市公司新大陸旗下全資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新大陸董事長胡鋼。2012年6月,國通星驛獲得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范圍為全國范圍內的銀行卡收單業務。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央行福州中心支行披露了罰單后,新大陸也就國通星驛收到央行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公告。新大陸在公告中指出,央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18年7月16日至 2018年12月31日,對國通星驛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間存量業務進行現場檢查,最終發現國通星驛存在12項違規行為。國通星驛于2019年4月按要求完成相關整改措施,本次行政處罰金額將計入新大陸2020年當期損益。
根據新大陸此前披露的財報,2020年上半年,國通星驛營業收入為15.43億元,營業利潤為1.16億元,凈利潤9800.7萬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國通星驛總資產35.95億元,凈資產4.25億元。新大陸還在財報中提到,報告期內,由于國通星驛監管規則以及結算模式變化,造成公司貨幣資金、其他應收款等資產構成出現重大變動情況。
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指出,新年的第一張高額罰單,再次表明央行延續了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監管從嚴重的態度。而本次處罰也是新年的第一張“雙罰”罰單,除了機構層面的處罰,對責任人的個體處罰力度在加大,涉及風控、運營等關鍵部門,監管的靶向性和精準性正不斷提升。
正如蘇筱芮所言,從作出行政處罰的日期來看,國通星驛時任副總經理施緒揚、研發中心總經理毛憲彬、市場經營中心總經理謝一鳴等3位管理人員,于1月12日領到了2021年第三方支付機構領域的第一張罰單。而對于國通星驛時任風險合規部經理何康、清算部經理林芳,央行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對于管理人員的處罰,日期為何會不一樣?高額罰單、多項違規對于公司經營是否造成影響?1月13日,北京商報記者致電國通星驛客服了解情況,不過,對方僅表示,關于罰單的情況已在公告中進行了披露,其他問題需要反饋至相關工作人員回應。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對方回應。
此外,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2020年末,央行對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和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分別開出614萬元、877萬元高額罰單。新的一年嚴監管態勢仍在繼續,從處罰信息披露的時間來看,2021年已來,除了國通星驛“吃”到央行高額罰單外,還有天津城市一卡通、聯通支付、平安付電子支付、河北一卡通電子支付等數家機構被央行處罰。
其中,天津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違反《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6萬元;聯通支付河北分公司未按規定辦理相關備案手續被罰2萬元;平安付電子支付河北分公司未按規定落實收單業務本地化經營和管理責任、未按規定辦理相關備案手續,被罰2萬元;河北一卡通電子支付存在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變更事項、未按規定存放或使用客戶備付金等4項違規,被罰33萬元。
蘇筱芮表示,近年來,央行高度重視重視支付合規工作,處罰頻次增加的同時,罰單金額也屢破新高。央行此前發布的《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不容子監督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還提到了適用范圍增加非銀行支付機構部分支付機構等。當前,不排除部分支付機構在合規制度、風控水平、商戶審核等方面存在不足,強監管態勢下,“累犯型”第三方支付機構將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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