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號起刷卡機個人不能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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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號起刷卡機個人不能用嗎
文/圖 羊城派記者 付怡 通訊員 交宣
近年來,廣州交警依托智慧交通系統、DG大數據平臺等手段,持續打擊“買賣分”違法行為。3日,記者從廣州交警獲悉,據統計,近一年來,廣州交警刑事拘留買賣記分違法犯罪人員4人,行政拘留49人,警告教育600余人,拆除“買賣分”廣告牌50多塊。
案例:工友介紹“賣分”中介,操作時當場被抓
胡女士的駕駛證今年4月6日就要到期換證了,平時極少開車的她一直惦記駕駛證上還有“9分”沒用,覺得“心有不甘”。
3月底的一天,她和工友閑聊起這件事。工友黃某得知后,立即表示自己認識人,可以以100元一分的價格把分賣掉。幾天后,胡女士找到黃某。在黃某的介紹下,一個微信名為”保險 年審 違章 刷卡機 業務“的微信號添加了胡女士的微信,給了胡女士一個電話號碼。兩人約定于4月2日前往當地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通過交通違法自主辦理機為他人代辦駕駛證記分的業務。
4月2日,胡女士按照約定的時間來到當地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外,一個中年男子通過電話和她碰了面。兩人來到旁邊的自助辦理機辦理,男子讓胡女士先登錄自己的身份證信息,進行駕駛證部分登記信息變更,并操作起胡女士的銀行卡。而這一系列動作剛開始,胡女士就和男子一起被趕到現場的交警抓獲。
通過審訊,胡某、中介男子羅某供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分別被行政拘留5日、罰款200元。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交警:“買分”“賣分”都違法
負責辦理此案的民警介紹,廣州交警一直以來通過智慧交通系統、DG大數據平臺等手段,對辦理交通違法的車輛、駕駛員進行數據集成、分析,并把嫌疑車輛、人員列入交通違法處理“黑名單庫”,同時加強對這些車輛、人員辦理交通違法的監管力度,一旦發現違法犯罪行為,馬上進行抓捕。
此次胡某為之代扣分的車輛就是經過前期分析鎖定的“黑名單庫”內車輛,而中介羅某也是廣州交警重點監控的嫌疑人員之一,所以雙方“交易”一開始,智慧交通系統就進行后臺“報警”,執法民警便迅速反應,對違法人員進行現場抓捕。
廣州交警提醒,不僅“賣分”違法,“買分”的第三方和中間委托人的行為也違法。“買賣分”違法行為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的正常秩序,侵犯了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一經發現,各方違法嫌疑人將被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來源 | 羊城派
責編 | 胡曉倩
實習生 | 羅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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